2012年4月17日晚21时,里河新村5-8村的秩序维护员王华同志在晚间巡视过程中发现北门边上有一只黑色皮包,便拿到门卫室一看,包里有现金4200元,金项链一条,手机一部,估计总价值超过万元。王华同志看到这些,心里就想,失主必定非常着急,一定要想法设法尽快找到失主。当晚21时20分左右,王华同志听说有一位女同志正在到处寻找一只丢失的皮包,于是立马过去询问情况。但是这位女同志只能大概说出丢失物品的外貌,并不能说清楚包里具体有哪些东西。王华同志谨慎起见,并没有把包交给这名女同志。大约过了十分钟,女同志的丈夫赶来,说明包是他丢失的,王华同志为了对失主负责,再次对包里的物品进行了核对,结果对方所述与包里物品相符。确定这对夫妇就是黑色皮包的主人,王华同志愉快的把包归还给了对方,其接过黑色皮包,不停的对王华同志表示感谢。在他们交流的过程中得知,这对夫妇平时是以卖炸臭豆腐为生,现居租住在里河新村124幢107室。包里的物品是他们每天辛苦所得,现在能失而复得,那是说不出的高兴。
王华同志不但是一名优秀的秩序维护员,还是一名优秀的中共党员,他拾金不昧的事迹不但体现王华同志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还体现了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其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